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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計劃水域

城市釣魚計劃中的水域將被視為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僅限於 11 月1 至 4 月30 (需持有鱒魚許可證)。從五月1 到十月31 ,不需要鱒魚許可證。

此外,全年都可在這些水域撿拾鱒魚,鱒魚的撿拾上限為每天4 ,魚體長不得小於7 英吋。鱒魚一經放入魚篓(籃子、水桶、繩索、冷藏箱等)內,即成為每日限額的一部分,不得放生(剔除)。這些水域的放養日期會在放養前一週公布在本處的鱒魚放養資訊網頁和鱒魚放養電話線上。

這些水域的養殖日期將於養殖前一周刊登於本署的鮭魚養殖資訊頁和鮭魚養殖電話線。

城市計劃水域 (2025 —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