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飼養的鮭魚水域」包括存放有可捕捉大小的鮭魚的水域,並由署長列入年度的鮭魚養殖計劃中。
這些水域只有在十月1 至六月15 期間才會被視為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需持有鱒魚許可證)。從六月16 到九月30 ,不需要鱒魚許可證。在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垂釣鱒魚的時間為5:00 上午至日落後一小時。請參閱「鱒魚遺產水域」、「都市計畫水域」和「付費釣魚區」的例外規定。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會由本處張貼適當的「放養鱒魚水域」標誌。
在取得每日可捕獲鱒魚數量限制後,或在禁止捕捉鱒魚的時間內,在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中捕撈均屬非法。鱒魚一經放入魚篓(籃子、水桶、繩索、冷藏箱等)內,即成為每日限額的一部分,不得放生(剔除)。在指定的鱒魚放養水域餵食、投餌或捕捉鱒魚均屬非法。任何人在指定的放養鱒魚水域中垂釣,若使用超過一枝釣竿、一條釣線和一個餌鉤(三重鉤視為一個鉤子),即屬違法;但允許使用任何組合的人工誘餌。
在指定的放養水域中使用圍網和魚網是非法的,但在所有水域中均可使用手拉陸網捕捉合法上鉤的魚類。
每日鮭魚養殖時間表
有關在養殖季節的每日最新消息,請查看本網站上的時間表或致電 (434) 525-FISH (3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