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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稱為「作物失敗」的田野不是一種正常的農業做法

美國 Fish & 野生動物服務局(USFWS)里士滿執法辦公室表示,根據現有的定義和案例,在被宣稱為「乾旱造成的作物失敗」後,不能在被操縱的田野上狩獵水禽。許多獵人錯誤地認為這種做法是一種「真誠」的農業做法。由於今年大西洋中大西洋地區普遍的乾旱和作物失敗,獵人對什麼是合法的問題,使 USFWS 作出決定。

引用規例:50 CFR 20。21 (h) (i) (1) (i) 允許在... 土地或地方捕獲遷移野鳥,包括水禽,只是因為正常農業種植、收穫、收穫後操作或正常土壤穩定做法而分散種子或穀物。使用 M.J. Farms vs USFWS(路易斯安那州西區的裁決 12/15/2008)作為指引,無論是否失敗,無論是否失敗,都不是正常的農業收穫。因此,該地區將被視為用於水禽狩獵用途的誘誘。

提醒一下,50 CFR 20。21 (h) (i) (2) 允許在土地或地區上或其他飼料僅由於操縱農業作物或其他飼料而被操縱農作物或其他飼料的結果而分配或分散的土地或地區外,禁止在水禽、牛和鶴外。因此,切碎的田野不會被視為狩獵鴿子的誘惑。

有關此裁定的信息,請聯繫:

丹·羅林斯,常駐負責代理
(WV-VA-DC-MD-DE)美國魚類和野生動物服務部法律執法
辦公室,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804()771 -2883 M
dan_rolince@fws.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