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開始一直到2014 ,DWR 在目前的麋鹿管理區 (EMZ) 內釋放了75麋鹿,該管理區由三個縣組成:布坎南縣、迪金森縣和懷斯縣。自 2014 以來,弗吉尼亞州的鹿人口已經增長,隨著這種增加,帶來了挑戰和機會。
鑑於弗吉尼亞州麋鹿恢復所引發的爭議,以及對製定麋鹿管理計劃的必要性的明確認識,DWR 於2016與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簽訂了合同,以啟動一個便利的公眾參與流程,從而製定弗吉尼亞麋鹿管理計劃。
這項為期10年的管理計畫由4總體指導原則和5計畫標組成,闡明了 DWR 打算如何管理 EMZ 中的可持續麋鹿族群,以造福聯邦的所有成員。該機構尋求專業意見,以及來自其他東部州的野生動物經理的共享智慧,以幫助指導管理。然而,該計劃的核心反映了來自公共和私營機構的多元化利益相關者所表達的價值選擇,這些利益相關者可能受到山鹿影響或對象有興趣。
為實現這一目標,召集了一個 17 成員的利益相關者諮詢委員會(SAC),代表各持份者的利益,包括獵人,農業和畜牧業生產者,房主,森林土地業主,動物和生態健康利益,商業和旅遊業,駕駛者以及當地,州和聯邦機構。SAC 負責確定應該推動弗吉尼亞州鹿管理的目標。
擁有麋鹿管理相關技術專長的 DWR 工作人員組成了麋鹿技術委員會,負責制定目標和策略,以實現 SAC 設定的目標,並確保管理符合合理的生物學基礎以及 Virginia Code 和相關法規。透過對持份者進行調查,以及通過廣告計劃草案以供公眾廣泛審查獲得的額外公眾意見,制定最終計劃。DWR 外部的資源經理和研究人員對計劃草案提供了技術回饋。
該計劃於21年2019月提交給 DWR 董事會並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