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阿諾克縣適用以下當地法令:
- 秒13-5。2.-禁止在主要高速公路和輔助公路附近狩獵或陷阱。(參考)
(a) 在該縣內任何一條主要公路或輔助公路一百 (100) 碼內或在距離範圍內的一百 () 碼以槍械狩獵任何野鳥或野生動物均屬違法。
(b) 在縣內任何主要公路或輔助公路肩膀的五十 (50) 英尺內陷阱任何野生動物或動物的動物均屬違法。在獲得土地業主書面許可的情況下,這不得禁止此類陷阱。
(c) 任何違反本條款的行為均須視為 3 類違規處罰。
(d) 就本條而言," 狩獵 " 及 " 陷阱 " 的術語不包括為真誠進入或離開合法狩獵或捕捉區域而必須經過高速公路。
(Ord. No. 42892-8, § 1, 4-28-92; Ord. No. 092419-6, § 1, 9-24-19)
交叉參考 — 第 3 類違規的罰款,§ 1-10。
州法參考 —— 弗吉尼亞法律管理局,§ 29。1-526。
- 秒13-5。3.-禁止在公立學校和縣、城鎮或地區公園附近狩獵。(參考)
(a) 在任何公立學校或縣、城鎮或區域公園的任何物業界範圍一百 (100) 碼內,在持有裝載槍械時進行射擊或狩獵,或穿越某個區域均屬違法。
(b) 任何違反本條款的行為均須視為 4 類違規處罰。
(c) 本條不適用於國家公園或州立公園、森林或野生動物管理區內的土地。
(Ord. No. 42892-8, § 1, 4-28-92; Ord. No. 092419-6, § 1, 9-24-19)
交叉參考 — 第 4 類違規的罰款,§ 1-10。
州法參考 —— 弗吉尼亞法律管理局,§ 29。1-527。
- 秒13-5。5.-城市射箭狩獵季節。(參考)
在獲批准的州野生動物資源部城市射箭季期間,持牌獵人在縣內允許射箭鹿狩獵。除了城市射箭季節外,還允許在射箭鹿初期、一般槍械鹿季節和射箭鹿末季節期間進行射箭鹿狩獵。持牌射箭鹿獵人必須遵守州法律和州狩獵法規的所有適用部分(包括行李限制和標籤/檢查要求)。任何人在縣射箭季期間狩獵鹿時,違反以下任何額外的縣限制,均屬非法,並屬 4 級違規:
(1) 任何人在從事此類活動時,應隨時獲得土地業主的書面許可,在其場所放置該武器。
(2) 任何人不得從任何街道、人行道、小巷、附近主要或輔助公路、道路、公共土地或公眾地方,或在縣界範圍內的公立學校、縣市/城鎮/地區公園附近,或向任何建築物或住所以使箭擊中的方式向任何建築物或住所施放弓。
(3) 除非從地面上最少十 (10) 英尺的高位置,否則任何人不得放弓。
(4) 任何人士在非自己的居住屋或已居住的建築物一百 (100) 碼內,以弓子進行狩獵或從弓箭上射出箭,均屬違法。" 弓 " 包括所有複合弓、十字弓、吊弓、長弓和彎曲弓,最高抽出重量為 10 (10) 磅或以上。" 弓 " 一詞不包括最高拉重小於十 (10) 磅的弓,或主要用作玩具而設計或擬用作玩具的弓。" 箭頭 " 一詞意味著旨在從弓射擊的軸狀彈丸。(Ord. No. 121311-6, § 1, 12-13-11; Ord. No. 092419-6, § 1, 9-24-19; Ord. No. 092822-6, § 1, 9-28-22)
交叉參考 — 第 4 類違規的罰款,§ 1-10。
- 秒13-5。1.-運輸裝載的步槍或獵槍。(參考)
(a) 任何人士在縣內任何公共街道、道路或高速公路上運輸、擁有或攜帶裝載的獵槍或裝載步槍,均屬違法。
(b) 任何違反本條款的罰款將被罰款不超過一百美元($ 100。00)。
(c) 本條不適用於在履行合法職務時獲授權的執法人員或軍事人員,亦不適用於任何合理認為在僱傭或業務過程中使用裝載的步槍或獵槍為其個人安全而需要的人士。
(Ord. No. 42892-8, § 1, 4-28-92; Ord. No. 092419-6, § 1, 9-24-19)
州法參考 —— 弗吉尼亞法律管理局,§ 15。2-915。2
- 秒15-7。-禁止使用公園。(參考)
(5) 狩獵和槍械。公園裡的任何人不得狩獵、陷阱或追捕野生動物。當署長認為該活動符合公眾健康、安全和/或福利的最佳利益時,可以通過許可獲批准捕捕捕。任何人不得在公園內使用、揮動或釋放任何可能對野生動物或人類安全危險的槍械、彈簧槍、彈丸槍、彩彈槍、弓箭、吊帶或任何其他可能危害野生動物或人類安全的武器,或任何可裝載及發射空白墨盒的儀器。禁止從公園範圍以外的公園區域射擊。董事可允許在公園內使用槍械或其他潛在危險的儀器進行特殊活動或縣管理活動的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