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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例:彼得堡市

以下當地法令適用於彼得堡市:

  • 秒74-209。-在城市範圍內狩獵和陷阱。(參考
    • 根據弗吉尼亞法令所定義的野生動物,使用獵槍使用獵槍將野生動物捕捉和狩獵,應該是合法的。29.1,淡水魚除外,在該市區劃為農業區域;除外,在任何公共公路或公共街道 100 碼內或範圍內的該等地區禁止狩獵或試圖狩獵。

      (代碼 1981, §§ 6-10, 39-9)

      州法參考 — " 野生動物 " 定義,弗吉尼亞法律,§ 29。1-100。

  • 秒74-208。-一般釋放槍械。(參考
    • 任何人在市界範圍內任何地方射擊任何槍或其他槍械,除非法律為保護生命或財產而合理或可原諒的情況外,均屬 1 級罪行罪。本條不適用於任何從事槍械修理的人士,而與該等業務有關連,須在該等人士向警察長取得許可證中所指明的地方和條件下將該等槍械用於檢驗該等槍械的目的射擊。警務長在提交該等許可證申請時,警務長須提前十天通知申請人進行聆訊,然後繼續調查該申請人的性質、聲譽及記錄、要進行該檢測地點的地點,以及該地點從安全的角度而言是否適合。在聆訊中,申請人應有機會就需要調查的事宜聽見,警務長須根據他就該等事項的判斷而批准或拒絕申請。警務長在任何情況下,在獲得該許可證的情況下,可於持有該許可證的人提出十天通知,撤銷該許可證,並在該聆訊時,該人有機會就需要調查的事宜聽取聆訊,警務長須根據他就該等事項的結果撤銷或繼續執照。

      (代碼 1981, § 39-8)

      州法參考 —— 城市監管或禁止釋放槍械的權力,弗吉尼亞法律,§ 15。2-1113; 在街道或其他公共場所釋放槍械,弗吉尼亞州法律,§§ 18。2-280, 18.2-286。

  • 秒74-210。-氣動槍,彩彈槍,砂型射擊器,氣槍等(參考)
    • (a) 放電。任何人在城市公司範圍內任何地方從氣動槍、彩彈槍、砂槍、氣槍、彈槍或類似工具釋放任何射擊、碎石、子彈、粒子、BB 或其他類似物質,即屬 3 級的違規。

      (b) 例外情況。本條不適用於在獲批准的設施、可放置槍或類似工具的其他物業或在擁有人或合法持有人的許可進行時,使用氣動槍、彩彈槍、彈槍或類似工具,或在私人財產內使用在合理小心,以防止投射物品超過物業界。

      (c) 在公眾街道內攜帶。任何人士在公眾街道攜帶任何氣動槍、彩彈槍、鐵槍、氣槍、彈槍或其他類似物品,一般用於射擊、投擲砂石、石頭或任何其他物品,均屬 3 級的罪行。

      (d) 定義。以下單詞、術語和短語在本文中使用時,應具有本款所歸屬於它們的含義,除非上下文明顯表明不同的含義:

      彩彈槍指任何工具 (i) 旨在通過充填油漆的氣壓塑膠球作用驅動,以及 (ii) 用於標記衝擊點的用途。

      氣動槍是指任何 (i) 設計為槍支的工具,以及 (ii) 旨在通過氣壓作用驅除 BB、子彈、顆粒或其他類似物品的工具。

      (Code 1981, §§ 39-10, 39-11; Ord. No. 13-62, 7-2-2013)

      交互參考 —— 上述部分的權限,弗吉尼亞法律,§ 15。2-915。4.

  • 秒74-211。-投擲石頭或其他導彈(參考
    • (a) 在街上。任何人在任何街道上投擲石頭、棒棒或其他危險導彈,均屬 4 級的罪行。

      (b) 從高速公路、鐵路等的橋樑任何人士從城市的任何橋樑上穿過公共公路、鐵路、道路或街道投擲任何棒子、石頭、導彈或任何特性的物體均屬違法。任何違反本條款的人均須犯 2 類別的罪行。

      (代碼 1981, §§ 39-12, 39-13)

  • 秒74-212。-運輸裝載的步槍或獵槍。(參考
    • (a) 任何人士在城市內任何公共街道、道路或高速公路上運輸、擁有或攜帶裝載的獵槍或裝載步槍,均屬違法。任何違反本條款的罰款均可處罰款不超過 $ 100。00.

      (b) 本條的規定不適用於在履行合法職務時獲授權的執法人員或軍事人員,亦不適用於任何合理認為在僱傭或業務過程中使用裝載的步槍或獵槍為其個人安全而需要的人士。

      (代碼 1981, § 39-14)

      州法參考 — 弗吉尼亞法律上述部分的權限,§ 18。2-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