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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例:漢諾威縣

以下地方法例適用於漢諾威縣:

  • 秒24-4。-在道路內或沿路等放置武器(參考)
    • 任何人在任何公路或街道或其一百 (100) 碼以內或一百 () 碼內或沿著任何被佔用或用作居所或公眾聚集的建築物或其他武器放射或其他武器,除非他自己的人或財產或其家庭成員合法辯護,否則他應犯 1 類別的罪行為。100

  • 秒24-8。-用步槍狩獵(參考
    • (a) 一個人只能用步槍狩獵鹿:
      (1) 在(i)特殊
      口嘴裝載鹿季節和(ii)一般槍械鹿季節期間以及(ii)一般槍械鹿季節,該人只能使用弗吉尼亞州野獸和內
      陸漁業部授權的口袋裝載步槍和
      彈藥類型,並以本守則允許的方式使用。

      (2) 在一般狩獵季節,人士只能使用槍口裝載步槍以外的步
      槍進行狩獵鹿,如下所示:
      a.步槍應該是 0。23 口徑或更大;
      b.該人只能在地面平面上最少十 (10) 英
      呎的高架地上狩獵;
      c.只有在高架上的支架上,步槍在室內才能有
      一個圓圈;及
      d.該人遵守本守則和弗吉尼亞州野獸和
      內陸漁業部的所有安全和其他規定。

      (b) 任何違反本條款的獵鹿的人,均屬 3 類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