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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R 水上保護警察經常在夜間看到一些奇怪的燈光,但這些燈光並不是來自不明飛行物。儘管您的船隻有點亮的趨勢,但您的照明配置可能不僅對您的夜間船員造成導航危險,而且它們也可能是非法的。
大多數人都知道摩托艇的正確照明配置。當機艇在夜間運行時,所有機艇的尾部(前方)都需要側燈,並在船尾(後方)全方位使用白色燈。側燈的所需顏色為紅色和綠色 — 紅燈屬於船隻的港口側,綠燈則屬於船隻右側。當站在船內時,端口側是船的左側。這些燈必須從前方閃耀到 112。5° 在各自的側面。大多數休閒摩托艇都可以在摩托艇後方(背面)使用全方位的白光(如果您的船大於 39 ',請查看此網站)。全方位的光線是由全方位的光線所產生的白光 —— 光必須可見 360°。這個燈需要為 1 米(3。3英尺) 在側燈上方,並且不被船隻的任何部分阻塞。當船在夜間錨定時,側面導航燈會滅掉,但全方位的白色燈必須亮起。船隻的導航燈的正確放置可讓其他船員確定您是什麼類型的船(手動與動力與帆船)以及您正在朝哪個方向,以便可以確定出航權。
這些照明配置的規則多年來沒有改變,但我們的人員越來越發現照明違規和夜間運行的電動船對其他人造成危險。史密斯山湖的警官邁克爾·莫里斯報告了他在夜間划船時看到的幾件「奇怪」事情。全方位燈(尾燈)的問題包括:將黑膠帶放在船內部發光的部分上;拖車時將帽子、襪子、袋子等放在尾燈上;將尾燈放置太低,以免因為駕駛員或馬達被阻擋而看不到;帶有乙烯基頂部可折疊並阻止尾燈的可見性,或者將折疊後方燈向下,導致它們在接近時無法看到它們。
夜間常見的另一個問題是船隻在停靠燈開啟的運行。斯泰西·布朗回想到一個船員錯誤地稱這些燈為船的「頭燈」。船隻沒有頭燈;底座燈只應在船泊位附近使用,以確保晚上安全停靠。在遠離碼頭時使用停靠燈的船艇對其他船員造成危險。它會干擾夜間安全操作所需的夜間視覺。對接燈也可能導致紅色和綠色導航指示燈消失,因此其他船員無法確定導航權。

一艘船的圖像
紅色和綠色導覽側燈也經常出現違規。一些低音船具有拖車馬達,可阻擋紅色和綠色導航燈。我們正在看到船上安裝售後條形 LED 燈。所有燈光仍然需要滿足海岸警衛隊的能見度要求和 112。5 上面提到的可見性弧。除非您的船是使用這些燈具製造的(製造商遵循 USCG 船舶建造指南)-我們不建議將現有的燈具更換為任何售後照明配置。我們一直接收到投訴,指出這些燈光太亮,並干擾其他船員安全在水道上的能力,通過阻礙他們的夜視和使導航燈難以看到您的導航燈。
最近,最常見的要求是在摩托艇側面或尾部放置其他 LED 條燈的放置。與其他照明問題一樣,安裝這些燈具可能會影響其他船員安全在水道上的能力,通過阻礙他們的夜視並使導航燈難以看到。此外,船員不得使用可能與導航燈(白色,綠色,紅色)或保留給執法機關的淺色(藍色),或導航規則中使用的任何其他顏色(黃色保留用於拖車/拖車)。
夜間導航對弗吉尼亞州水域的船員帶來了許多挑戰,以及了解導航規則的重要性。新的 LED 選項可能會使您的船看起來「很酷」,但在航行時可能會對其他船員造成危險。要負責任,保持安全,玩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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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保護警察邁克爾莫里斯 (Michael Morris) 和 DWR 船舶安全項目經理斯泰西布朗 (Stacey Brown) 撰寫。

